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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千年中国少数民族风采展示大赛
2025-03-27

  5、 海外华人、侨胞女性,由所在国家、地区的团体推荐并担保,已在当地或国际荣获过此类赛事前三名者,凭获奖证书可直接进入决赛。

  5、 2002年2月1日,在北京举行现场决赛及颁奖晚会,将由中央电视台、香港凤凰卫视播出。

  1、服饰展示■◆★◆◆★:参赛选手自选民族服装服饰一款、休闲服装和泳装(谢绝三点式)任选一款,自定表演形式,展现民族女性的风采与魅力■★★■◆。

  1、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各民族女性■■,港■■★◆★■、澳、台女性,已加入我国国籍或在我国境内合法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女性。

  4、语言能力★★◆◆■★:测试参赛选手的普通话能力和外国(国别不限)语言基础。 5、外貌:评议参赛选手体魄★■■、体质、面容及风度、气质。

  5◆◆、 大赛期间如有违法乱纪现象,欢迎社会各界向大赛组委会或有关部门举报。

  3■■★★、 获大赛金、银、铜奖的选手在大赛期间的形象,大赛主办单位享有两年使用权◆◆■■■。

  大赛报名截至2001年11月30日止,初赛至12月31日止,复赛至2002年1月27日止,决赛及颁奖晚会定于2002年2月1日。(时间暂定,若有改动■◆★,大赛组委会会及时通知) 。

  4、 2002年1月1日至1月27日★★■◆◆,各赛区选出参加复赛的选手赴北京集训,参加现场复赛。

  为展示新世纪中国各民族青年女性的文化素质、精神风貌、美好情操及其独具东方特色民族风采的女性形象★◆◆◆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,纳爱斯·雕牌杯新千年中国少数民族风采展示大赛已经启动。

  (3)本人正面彩照和各式着装彩照(谢绝艺术化妆)各两张和录像带(大1/2)

  1■■◆◆、大赛分初赛、复赛■◆■■★★、决赛三阶段进行。初赛由各分赛区根据选手提交的资料评选;复赛◆★◆、决赛在北京进行。

  3◆■★■■、 年龄18-26周岁(含2001年11月30日前满18周岁)★◆★■,身高165公分以上■■。

  2、才艺展示:参赛选手自选一种项目(以民族歌、舞、乐、民族工艺品操作为主)★■,以展示民族女性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◆★◆◆■。